村委会村书记不为村民办事总是推卸责任村民该怎么办?到镇政府找哪个部门办理

时间:2024-04-06 作者:长春律师

村干部不给村民解决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1、村干部不为村民办实事,可以提供有力证据,向乡镇纪检部门或者县监察局实名举报,有关部门会依法核实查处;2、村民可以在权威网站、电视台、报社披露村干部不为村民办实事的相关情况,以引起上级部门的重视,有利于问题的解决;3、村干部不为村民办实事,不履行村干部的职责,损害村民的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罢免该村干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六条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你好。建议i协商处理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你好,建议找乡政府投诉,希望能帮到你

本文链接: http://www.wylgsc008.cn/750404.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南通律师 蚌埠禹会区律师 昆明律师 贵阳律师 盐城律师 杭州民事律师 苏州律师 杭州刑事律师 四平律师 大连律师 盐城律师 湖南律师 湖北律师 昆明律师 保山律师 太原律师 重庆律师 咸阳律师 嘉兴律师 瑞金律师 临沂兰山区律师 汕头潮阳区律师 北流市律师 宣威市律师 青岛市北区律师 秦皇岛律师 安溪县律师 连云港律师 潍坊律师 漳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