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欠的债是否需要共同承担?

时间:2024-05-02 作者:长春律师

您好,如果能证明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要共同承担,如果是某一方的单独债务是单方面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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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婚内所欠债务是否用于共同生活,如果是,就要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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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债务是需要共同承担的,但仅限于夫妻共同债务(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一人清偿的除外)。若涉及到一方个人债务,一般由债务人自行清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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