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财产和孩子

时间:2024-05-07 作者:长春律师

在离婚过程中,确保财产分配的公平性首先依赖于夫妻双方的协商。如果双方能够就财产分配达成一致,那么可以按照约定进行分配。但如果协商不成,就需要由人民法院介入,依法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确保分配的公平性。这一过程中,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为财产分配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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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方在离婚过程中隐藏财产,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在处理此类情况时,会依法判决隐藏财产的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以确保财产分配的公平性和合法性。这一处理方式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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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确定首先取决于孩子的年龄。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如果子女已满两周岁,父母双方应首先尝试协商确定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人民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判决。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些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中有所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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